一、“文明礼仪之星”评选条件
A、爱祖国、学校,遵规范,尊师长,团结同学,积极进步。
B、说文明话,办文明事;敢于同不良行为做斗争。
C、有良好的行为习惯,诚实守信,言行一致,谦恭礼让,团结合作。
二、“学习之星”评选条件
A、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能主动学习,主动帮助同学。
B、勤于思考,积极回答,积极参与活动,主动向老师同学请教。
C、平衡发展,按时作业,起带头作用。
D、喜欢读书,能写读书笔记。
三、“诚信之星”评选条件
A、遵守公德,诚实守信,尊重他人,言行一致。
B、团结同学,热爱集体,关系融洽,人际关系和谐。
C、不说谎话、大话,知错就改,无作弊行为。
D、能诚信作业,诚信训练,诚信考试。
四、“纪律之星”评比条件
A、按时上学、放学,认真早读;认真做好两操,上下楼梯右行。
B、专心听讲,课间不喧哗,不追逐打闹,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C、及时回家,遵守交通规则,不在路上逗留,不在流动小摊上买零食。
五、“安全卫生之星”评选条件
A、遵守各项纪律和公共秩序,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意识强,不坐无营运资格的社会黑车。
B、积极参加安全教育活动,积极配合班级安全宣传工作。
C、到宿舍、食堂、第二课堂主动排好队,并能主动维护好集队的秩序。
D、着装整洁清爽,经常洗澡理发剪指甲;对不讲卫生的行为能主动劝阻。
E、做好值日卫生工作;不吃零食,不乱扔垃圾,不随地乱吐痰。
F、维护公共卫生,不损花草树木;爱护课桌,不乱涂乱画。
六、“阳光之星”评选条件
A、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有上进心
B、坚持锻炼,积极参加体育运动,
C、热爱劳动,能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尊重他人劳动成果。
七、评选程序:
“校园之星”的评选分三级操作——申报、组评、班评、校评
组评:根据评选条件在同学之间互评,通过同伴相互评价,相互促进。评选出进步大,表现好的学生。
班评:由班主任老师根据学生民主评选的情况,并征求科任老师意见,评出班级之星。
校评:政教处、年级组根据各班推荐,确定期中期末校园之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