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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公司劳动协议 篇11

2024-07-18 来源:好走旅游网

  (员工姓名)_______:

  您(乙方)与本单位(甲方)于___年__月__日签订/续订的______类型____期限的劳动合同,由于出现下列第____项情形,根据《_____公司劳动规章制度》第__条第__款的规定,决定从____年__月__日起解除劳动合同。

  (一)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

  (二)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四)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工作,或经单位提出仍不改正。

  (五)订立劳动合同过程中有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行为。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八)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九)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

  乙方在解除劳动合同后的有关经济补偿和工作交接等事宜,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五十条的规定和双方在劳动合同中已有的约定处理。因出现本通知书(一)至(六)项所列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年限为____年,乙方在与甲方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______元人民币。

  通知方(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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