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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篇15

2024-07-18 来源:好走旅游网

  为加强医院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医院全面健康发展,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洪医集团发(20__)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做好我院安全生产、安全保卫及消防安全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本院职工、就诊病人及家属的人身安全,保证医院公共财产完好无损,制定洪洞县中医医院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请各科室根据文件精神,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安全保卫及消防安全目标管理,深化安全生产、安全保卫专项治理,建立健全三项安全工作岗位职责与制度,认真抓好落实,预防和遏制治安事件、生产事故与火灾事故的发生,努力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检查组织领导

  为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实效,我院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组,统筹负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安排部署、监督检查等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院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樊洪博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张林山、郭刚娃、杜伟杰、常彬、田景瑞组成,负责具体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并做好情况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

  三、检查工作内容

  1、安全生产方面:

  (1)全院水、电的线路及设施设备定期检查,后勤科负责,每周三次。

  (2)氧气瓶的集中保管存放,定期检查,设备科负责,每天一次;氧气瓶使用环境要求及正确使用方法的指导和检查落实,各氧气使用科室负责,随时进行。

  (3)大型及特种医疗设备的维护保养及正确使用,故障的报告及排除,各使用科室负责;督导检查每周一次,设备科负责。

  (4)计算机机房设备的安全使用及维护检查保养,每周一次,信息科负责。

  (5)变压器、配电室的使用安全工作,后勤科负责。

  (6)医院机动车辆的日常保养及安全驾驶,院办负责。

  2、安全保卫方面:

  (1)医院大门进出物品及人员的管理,门岗看护、院内车辆的有序停放等,保卫科负责。

  (2)院内部的日夜巡逻及医院财产的看护,保卫科负责。

  (3)院区公共设施、树木花草等的看护,后勤科负责;科室内部公共设施的看护,各科室负责。

  (4)重点部位如财务科、收费室、机房、药房、各设备使用科室下班期间的门窗关锁,防范设备的开启等,保卫科负责。

  (5)院内公共秩序维护、治安事件的妥善处理,及时上报,以及对在院作案犯罪分子抓获与向公安机关的扭送等,保卫科负责。

  (6)协助派出所搞好本院的治安管理与必要的调查取证。

  3、消防安全方面:

  (1)灭火器、室内外消防栓、应急灯等消防设备、器材的齐备及效期的定期检查,每周一次,保卫科负责。

  (2)疏散通道、疏散警示灯的定期检查,每周两次,保卫科负责。

  (3)医院防火安全教育,每年至少一次,保卫科负责;科室防火安全教育,每半年一次,各科室负责。

  (4)医院工作人员消防知识培训,每半年一次;火灾应急预案的制定及每年一次的全员性消防演习训练,办公室负责。

  3、医疗安全方面:

  1.查看废弃化学品、医疗废物处置是否规范,院感、后勤科负责。

  2.查看是否建立危急值报告相关制度、医疗不良事件上报制度、相似药品管理制度、医疗纠纷处理工作制度,且各种制度是否执行,医务科、投诉办、药剂科负责。

  3.查看医患关系宣传教育情况,查看急诊绿色通道管理、专业技术人员、急救药品和器械配备情况,医务科负责。

  四、具体要求

  1、三项安全事关全局,全院职工特别是各科负责人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工作上要认真负责,要作为日常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

  2、各科室负责人要按照工作内容的要求认真抓好落实、检查和督导,做好巡查、维护、维修记录,切实把三项安全工作做实、做细、做好。

  3、加强行政医疗值班,保证信息畅通,及时上报并解决安全隐患,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做好自己的事,确保万无一失。

  4、分管院长要对所有涉及三项安全方面工作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督导,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并按医院基本制度报请院长予以严肃处理。

  五、制度与职责

  1、安全生产制度

  (1)严格执行水、电操作及管理规范,定期检查维护,及时处理安全隐患,并做好记录。

  (2)保证氧气瓶的存放条件符合要求,严禁烟火,定期检查是否泄漏,及时维修问题氧气瓶,做好记录。氧气使用科室要严格遵守氧气使用规范,保证氧气使用安全。

  (3)重点部门的门窗、橱柜一定要坚固、完好,符合防火、防盗、防霉烂的要求,做到人走断电、关水、清除火种、锁门、关窗。

  (4)大型及特种医疗设备、计算机等要严格遵守操作规范,经常检查维护,避免因内部线路老化、短路等造成事故。

  (5)凡属工作失职、责任心不强、未按规范要求操作检查而造成事故,其后果由当事人自负,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因责任不明、防范不严,措施不落实而发生问题,要追究科室负责人的责任。

  2、消防安全制度

  (1)保卫科负责对全院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做好义务消防队的业务训练,开展经常性防火宣传。

  (2)消防器材的更换、维修和配置,由保卫科统一负责,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换。

  (3)每个科室有1名消防安全员,负责本科室的日常安全防火检查。如发现隐患要及时向分管领导和办公室汇报,采取相应措施妥善处理。

  (4)消防工作人人有责。各级领导有义务对所属职工定期进行安全防火教育,积极做好防火工作。

  (5)药品及、药房、医疗设备间,严禁吸烟和使用火种。

  (6)在无火警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消防器材,违者予以批评教育。如有损坏要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要给予行政处分。

  (7)医院消防器材的购置、更换、维修及灭火器的定期换药,由保卫科负责统一安排,各科室给予密切配合。

  3、安全保卫制度

  (1)医院重要部位安装相关安全防护设施,并正确使用。

  (2)财务科现金要按规定及时存入银行,不得超过规定数额,现金、有价票证一律放入保险柜。

  (3)本院职工、实习人员摩托车要按指定地点存放,病人自行车、摩托车一律按规定停放,内外机动车辆指定位置停放。

  (4)重点部门的门窗一定要坚固、完好,符合防盗要求,做到人走断电、闭水、锁门、关窗。

  (5)加强门卫、院内公共财产、公共设施、树木花草等的看护,维护院内治安秩序,严格日夜巡逻制度。

  (6)私自夹带、匿藏公物出门者,一经查出,按物品价值的两倍罚款。

  (7)凡属工作失职、责任心不强造成治安事件,其后果由当事人自负,并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开除,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8)保卫科要认真执行监督职能,做好经常性的安全检查,督促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

  4、保卫人员职责

  (1)熟悉国家有关治安工作的法律、法规,了解医院和周围的社情动态。

  (2)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提高业务工作能力,依法维护医院公共秩序和人身财产安全,及时处理一般治安案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重大治安案件。

  (3)门卫负责医院日常工作及重大活动秩序维护,实行两班制(黑白)交替。

  (4)认真检查进入医院的机动车辆,不符合规定的不准入内;思想上要高度警惕,尤其夜间对可疑人员要进行盘查,对个别无理取闹的人员及时向总值班员报告。

  (5)负责院内外停放车辆管理,严禁车辆乱停乱放,维护好医院内部正常工作秩序。

  (6)坚持24小时巡逻护院制度,夜间巡逻时间不少于6小时,加强巡逻密度和次数,确保重点及要害部位的安全;认真研究违法犯罪分子做案特点,确定巡逻时间路线和守候地点,以便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7)及时正确处理和上报值班期间发现的问题,随时配合公安机关对本单位的检查。

  (8)值班人员既要按时上岗,忠于职守,按章办事,又要态度和蔼,文明礼貌,服务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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