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 任职于(单位、部门)。为了加强财务管理人员诚信建设,提高职业道德和专业技术水平,促进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管理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本人对财务管理方面工作作出如下承诺:
一、认真执行《会计法》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依法履行职责。
1、按规定审核、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对不真实、不合法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严重违法的原始凭证、予以扣留,请求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对记载不明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员更正补充。
2、按规定填制、审核记账凭证,内容完整,印章齐全。
3、按规定设置会计账簿,正确使用会计科目,账簿封面与启用表内容填写齐全,并按要求办理建账监管手续。对伪造、变造、故意毁损会计账簿或账外设账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4、正确运用财务管理处理方法,不随意变更;正确使用财务管理更正方法,账簿无涂改、挖补、刮擦现象。
5、按规定核对会计账簿,做到账证、账账、账表、账实相符。运用会计电算化记账时,要做到电子数据与纸质资料数据相符。
6、按规定编制和报送财务管理报告,保证财务管理信息真实、完整。对指使、强令编造、篡改财务管理报告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7、按规定装订、保管财务管理资料。运用会计管理电算化记账时,做好数据备份,保证不毁损、灭失。
8、调动工作或离职,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9、按规定建立健全并认真执行内部财务管理控制制度,堵塞漏洞,提高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10、自觉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如实提供财务管理凭证、财务管理账簿、财务管理报表和其他财务管理资料以及有关情况,不拒绝、隐匿、谎报。
二、遵守财务管理职业道德规范,恪守职业道德。
1、爱岗敬业。热爱财务管理工作,尽心尽力,尽职尽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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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诚实守信。言行一致,不弄虚作假、不欺上瞒下,信守承诺,保守国家秘密和单位的商业秘密。
3、廉洁自律。不收赂,不钱财,不挪用资金,按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约束自己的言行。
4、客观公正。按财务管理业务事项的本来面目反映,不搀杂个人的主观意愿,也不为他人意见左右,不偏不倚地处理财务管理业务事项。
5、坚持准则。在处理财务管理业务事项过程中,时时刻刻严格按财务管理法律制度办事,不能有所松懈。
6、提高技能。不断更新知识,财务管理专业技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做到财务管理年限越长,专业技能越高。
7、参与管理。积极参与财务管理,间接参与单位的其他管理活动,为领导当好参谋。
8、强化服务。在内外交往中,具有文明的服务态度、强烈的服务意识和优良的服务质量。 三、严格按照税法及相关法规,依法办理涉税事务。
1、按时申报纳税,按规定提取、缴纳国家税款,不延期申报,不参与偷、逃、抗、骗税。 2、按税务机关要求办理其它涉税事务。
四、遵守财务管理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不断更新知识,及时办理注册登记事宜。
1、按规定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登记事项,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不得涂改和转借。
2、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时和内容。
以上承诺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任职承诺人签字(手印):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注:
本承诺书必须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端正清楚,内容准确,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