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合同当事人
1.1.1出租人:__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地址:___
现家庭住址: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联系电话:___
1.1.2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地址:____
现家庭住址: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1.2本合同签订时间: __年 __月 __日
1.__本合同签订地点:福建省明溪县__路___号。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如下合同,望双方共同遵守。若一方违约,违约方并承担全部责任。
一、甲方将___住宅楼壹楼、贰楼、叁楼,承包给乙方。
二、房屋承包年限为 年,时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三、承包期间乙方向甲方交纳承包费 元,一次性交清全部承包费。
四、乙方承包期满后若继续承包,必须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一次性交清下一次的承包费。
五、乙方承包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如税金、水、电费、工商、卫生、防疫、公安、城建等检查及收费)、损失(如被盗、火灾)和门前三包等其它责任事故自负。并赔偿给甲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六、水费由甲方派人负责收缴,收缴标准执行县自来水公司用水标准。
七、电费由甲方委托管理人员代为收缴,收缴标准依据电业部门收费据实分担。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电费,否则委托人有权停电,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八、在承包期间,乙方有使用权,但不能转包给第三方。
九、乙方在承包期内损坏房屋内所有的设施,承包期间,乙方增添的一切设施费自负。承包期满后按房屋原样交付甲方。
十、房屋的设施(如门、窗等),承包期满后,应保持完好无损,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十一、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如遇政策性变化经双方协商,可变更或终止合同,但必须提前两个月向甲方对方提出,房屋按实际承包的时间计费(按__60天/年)。
十二、合同到期,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作为对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保存,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