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人(男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协议人(女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协议人双方于 年 月 日在 市 区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经过充分考虑、协商,现自愿就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人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婚姻关系。
二、子女抚养问题。
1.双方婚生子/女,______出生,现年______周岁,由女方直接抚养。
2.抚养费的承担:
(1)抚养费给付标准:______方每月支付抚养费人民币______元,直至孩子年满18周岁止。
(2)抚养费支付方式:在每月底前付清; 方应在______银行开立专项账户(账号:______)______ 方每月______号前,将______元抚养费足额存入;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给付应及时告知______方,取得______方的谅解。每半年______方应向______方提交教育、医疗使用状况明细单。
协议人双方尽可能给孩子创造良好的教育医疗环境,涉及择校、课外兴趣、特长班、家教等教育及大病医疗的重大事项花费、支出均应由双方共同商定。
(3)(可选)______方以孩子的名义在______银行设立18周岁以后的教育、医疗及创业专项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每月足额存入______元,存款日期同上,该款项专款专用,只能为孩子存储的教育、重大医疗及创业储备之用,为孩子个人财产,除非出现极特殊的情况,协议人双方未经协商达成书面一致意见,双方均无权取用、占用。
3.探望权的保障与行使:
原则性约定:______方享有法定的对孩子的探望权,但在孩子能够独立表达意志时,应充分尊重本人的意愿,不得强迫。
(1)探望权行使应至少一周一次,原则上应安排在周末时间;每次时间为六个小时以内,可在孩子住所,也可单独带孩子去公园、博物馆、游乐园等儿童游乐场所或公共场所,或者 方家中;孩子在______方处过夜应事先征得______方同意。
(2)______方及其父母可在每年十一长假、清明、端午、中秋期间,带走孩子与其共同生活,时间一般在四天以内; 方应至少提前15天与 方商量取得一致意见;
(3)每半年______方可利用孩子寒、暑假,带其外出游玩或旅行一次(旅行时间一般不超过十五天)。 方应至少提前30天与 方商量取得一致意见,做好安排;
(4)每年春节孩子轮流与双方家人团聚,自 年春节开始,首先与 方共度。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1、坐落在 市 区 路 号 小区的楼房一套(要与房产证上的名称保持一致),房产证号: 第 号,产权人登记为 方名字,价值人民币 万元,该房所有权及室内的家具家电归 方所有。
2、双方婚后的共同存款人民币 万元(见清单)双方同意归*方所有。
3、上述房产中的个人衣物及个人用品归各自所有。
四、协议人双方在本协议之外无其他共同的债权债务,一方名下的债务由其个人承担。
五、离婚手续及财产分割执行方式:
1.协议人双方协商一致,到 市 区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双方事先应备齐办理离婚手续所需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2寸照片两张、离婚协议一式三份等相关材料。
2.离婚协议手续办理后三天内, 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如确实需要, 方应予配合,不得拖延。
3.办理正式离婚手续后7日内, 方应完成个人物品的清理交接, 方应予配合。
4.办理正式离婚手续后7日内,双方办理户口分户手续, 方将其户口迁出。
5.房产过户后一个月内, 方应及时办理物业费、供暖费、水电气费、有限电视费的户名变更手续。
六、本协议时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所有条款真实有效,有未尽事宜,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条款,具有与本协议同等效力。
七、离婚后,双方应友好坦诚相见,不得作出有损对方情感、声誉的言行。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备案时起生效。
协议人(男方):______协议人(女方):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