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构成必须具备的条件应当是犯罪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客体四个方面;犯罪构成是指对行为的性质及其社会危害性具有决定意义,而且是该行为成为犯罪所必需的那些事实特征。
一、犯罪构成要件理论
犯罪都具备四个方面的要件:即犯罪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犯罪的客观方面和犯罪客体。
(一)犯罪主体,是指实施犯罪行为的人。每一种犯罪,都必须有犯罪主体,有的犯罪是一个人实施的,犯罪主体就是一人,有的犯罪是数人实施的,犯罪主体就是数人。
(二)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主体对其实施的犯罪行为及其结果所具有的心理状态。
(三)犯罪的客观方面,是指犯罪行为的具体表现。
(四)犯罪客体,是指刑法所保护而被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
二、实行行为是犯罪吗?
实行行为是犯罪构成的要素之一,犯罪构成包括以下要素:
1、犯罪主体,是指实施犯罪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
2、犯罪主观方面,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
3、犯罪客体,是指刑法所保护而被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
4、犯罪客观方面,即犯罪的实行行为、具体表现。
三、如何认定一个违法行为
可以从犯罪构成方面去界定,犯罪构成是指依照中国刑法规定,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有机统一,是使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的根据。任何一种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即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体和犯罪客观方面:1、主体方面:行为人应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2、主观方面:行为人存在故意或过失。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犯罪的过失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分为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第六十一条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