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男,19xx年xx月xx日出生,民族为汉族,待业,xx县xx街人,现住xx县县城,身份证号:。
乙方:,女,19xx年xx月xx日出生,民族为汉族,自由职业,现住xx县县城,身份证号:。
男女双方于20xx年9xx月xx日领取结婚证书。20xx年xx月xx日举行结婚仪式后同居生活。婚后无子女,女方现未怀孕。婚后无夫妻共同财产,无债权,无债务。双方因感情不和,自愿达成如下离婚条款。
一、自愿协议离婚,在x县民政局办理离婚事宜。
二、双方无子女、财产、债权、债务纠纷。
三、双方无其他争议。
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及民政局各一份。
甲方: 乙方: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