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是人类礼貌的承载,它记录风雨,它记录离合。一本书,改变一个人;一本书,改变一段情。
——题记
从小我就爱看书,不论是童话、名著、小说或诗词,一有空闲,便拿起一本来阅读一午时都不会放下。书看得渐渐多了,耳濡目染,读书也改变了我些许。
爱上一只犬,改变一个人
我读过一本书,名叫《丛林守护神》。它讲述了杂种狗阿蓬从牧犬变为护林犬,在茫茫山林中的生活。阿蓬是一只平凡而又不平凡的狗。它只是众多只狗之中的一只,但它却经历了连人都无法想象的苦难,拥有比一般人还要坚定的信念。它从小被主人当肉狗养,被主人砍伤后它失魂落魄过。但它不曾放弃,在被饥饿病痛打到时,它一次又一次站起来,最终成长为一只优秀的森林守护犬;在山林中它的儿女被疯红豺吞吃,它也坚强的挺了过来,并收养了红豺的孩子。之后这些豺伤害了它的丈夫黑皮,它也只是恨恨的瞪着他们,没有以牙还牙。它,恪尽职守,用生命守护山林;它,心甘情愿忍下仇恨耻辱,以一片赤诚忠心卡,扛起了山林和平的重任。我敬佩它的深沉与坚定,把这份尊敬,深化成爱,融在我的心底。
小时候我异常怕狗,一见狗就吓得掉头就走,或者僵在那里。我听家人说,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我不怎样相信这些,因为我无法把忠诚二字与凶神恶煞的它们联系在一齐。看来这本书,主人公阿蓬就在我心底挥之不去。上帝创造了阿蓬,也创造了所有的狗,它们应当都是一样的吧。我笑着,接近狗儿,却发现它们其实也很友善,只是我没有试着去贴近理解它们而已。
小学时我体育不好,800米对我来说是个灾难,可不得不跑。明明早已练过,可心里仍没底。哨声一响,我开始奔跑,可才一半我就不行了。我气喘吁吁,企图停下,可后面的人逐渐超过我,我几乎成了最终。不甘心,但又无力坚持。正在思索之际,一个黄色的身影在我脑海浮现——阿蓬!我想到它,看看自我的懦弱,咬紧牙关,一鼓作气冲上前去。一个、两个、三个……我不明白超过几个人,我只是在想阿蓬,它的坚韧、它的持之以恒。最终,越过终点,我不仅仅合格,还超过至少6个人。我笑了,它改变了我,阿蓬给了我力量,我不再退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