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甲
乙 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分 项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外墙保温工程)
发包人(全称): 甘肃天太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第 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有关其它法律、
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外墙保温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特签定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第2条 工程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2.1 工程内容:甲方提供工程图纸范围内及甲方现场指定的外墙保温工程。
2.2 承包方式:总承包管理范围的专业分包。工程承包范围:乙方承担所施工项目的人工、机械(吊篮及保温工程所用工具)材料费用及完成该工程所需的其它费用、并承担本工程的工期、质量、安全等全部责任和风险。
2.3 承包内容:保温板粘贴(包括锚栓固定 ),挂网抹灰 、外墙涂料(包括:基
层清理、线条开槽、腻子的批刷打磨、涂料的涂刷)
2.4 本工程选用材料:
2.4.1 品牌: 乳胶漆必须是迅美牌,若有变更另行约定。
2.4.2 材料:保温工程其它所用材料必须达到甲乙双方共同确定的标准且符合国家标准。保温板不能低于B1级标准。
第3条 合同总额及付款方式
3.1 合同总额:工程合同总价款:¥ 万元整,(大写: )。
3.2 综合单价:¥/㎡。(不贴保温板只有涂饰处价格为26元/㎡,贴保温板但外墙面为瓷砖的部分价格为88元/㎡)
3.3 合同价格组成
3.3.1 合同价格包括主辅材和安装。主辅材部分含粘接砂浆、保温板、锚栓、网格布、乳胶漆。辅材的采购、检测、试验、运输、保险费用等一切支出;(保温板和增强网安装、保护、检测(符合规范规定的各种检测及现场实体抽检)、验收、竣工资料的提供。
3.3.2 除甲方提出的设计变更外,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造价。
3.3.3 乙方作业人员的食宿自行解决。
3.4 本工程采取综合单价不变,工程量按实际完成量进行结算。
3.5 付款方式
3.5.1 按照外墙保温工程形象进度的60%拨付进度款。竣工验收合格后,预留5%的
保修金,剩余款项一次性付清。
3.5.2 在领取或借支工程进度款时应按实提供职工领取工资花名册,不得私自挪用人工工资,如发现承包人挪用人工工资,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3.5.3 在保温工程完工后验收合格后,及时将资料交甲方汇总,并经监理、甲方验收合格。
第4条 合同工期
4.1 本工程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或监理工程开工通知日期为准;工程开工7天前乙方应根据双方约定的工期等提出确实可行的总工期控制计划报总监理工程师、甲方代表审批后严格实施。
4.2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书面指定的开工日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甲方通知的开工日期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乙方。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开工,工期不予顺延。
4.3 如果乙方实际开工时间超出甲方书面通知7天以上,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以终止合约。。
4.4 合同总价已包括必要的加班工作以使本工程能在竣工之日前完成,不得另计加班赶工费。
4.5 如因雨、雪天等气候或非乙方原因等其它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工程延误,情况发生后3天内,乙方就延误的内容,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经甲方确认,工期顺延。但
4.6 一天支付1000元(最多不超过结算总价的10%),并在结算款中扣除。
4.7 单体完成时间应服从甲方的总体要求,根据土建单位的实际施工进度完成拆除脚手架部位的工作量,如果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甲方要求的进度计划不符,乙方无措施或无法按工期完工或质量无法达到合同要求,甲方有权对部分工程指定第三方施工,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和配合。
第5条 甲乙双方驻工地代表和双方工作
5.1 甲方驻工地代表:5.2 乙方驻工地负责人名单:5.3 甲方工作责任
5.3.1协调各单位及现场内各个交叉作业班组的关系,保障乙方工程能顺利进行。
5.3.2明确施工内容和范围,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和技术交底,审查乙方提供的施工
方案。
5.3.3按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方式,办理工程款的拨付工作。
5.4 乙方工作责任
5.4.1 向甲方提供所用材料的检验报告、合格证以及吊篮的合格证和吊篮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证件,及时提交保温工程的验收资料。
5.4.2 施工前3日向甲方提供保温工程施工方案,按照甲方和监理批准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5.4.3施工中应遵照施工安全规范的要求,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在施工中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4.4乙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已完成的分项工程的成品保护,如出现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
5.4.5乙方不能将所承包的保温工程进行肢解转包。如发现,随时解除合同。
5.4.6.乙方人员进入甲方施工现场7日内必须向甲方项目经理部报送进场人员花名册进行备案,并每人交1寸彩色正面相片两张、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并保证进场工人无违法犯罪人员。负责出现一切责任后果自负。未向甲方报送名册、照片、身份证的人员,甲方不承认其在甲方的工作关系。按甲方要求组织足量且部分特殊工种需经培训合格取得上岗操作证的施工人员进场。
5.4.7.乙方在施工现场不得发生赌博、酗酒、打架斗殴现象,每发生一次甲方对乙方处以1000元处罚。若同其它分包单位发生打架斗殴现象,情节较轻的,处责任方每次罚款1000元,违反法律公安机关处理,项目部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5.4.7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所报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工程做法详见技术方案)
第6条 质量标准及质量管理条款
6.1 工程质量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xx
《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xx
《建筑节能标准-民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GJ32/J19-20010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xx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1-20xx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DGJ32/J 110-20xx
6.1.1 本工程的外墙保温工程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行业标准及设计图纸要求的规定,一次性验收合格。
6.1.2 外墙保温所有材料和半成品、成品进场后,应做质量检查和验收,其品种、规格、性能必须符合设计和有关标准的要求。原材料进场后,按照规定必须复试的材料要进行复检(包括消防部门的复检,复试费用乙方自行承担)并经甲方现场代表或监理单位验收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施工。
6.1.3 保温板与墙面必须粘贴牢固,无松动和虚贴现象。粘贴面积应符合设计要求。
6.1.4 安装锚固件的墙面,锚固件数量、锚固位置、锚固件拉拔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锚固件与加强的连接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锚固件应和加强应可靠连接。(按规定要求,若有工程保温现场测试的项目,试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1.5 保温板的厚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不得存在负偏差。
6.1.6 抹面层与保温板必须粘贴牢固,无脱层、空鼓。
6.1.7 保温板安装应上下错缝,拼缝应平整严密,接缝处不得抹胶粘剂。
6.1.8 墙角处保温板板应交错互锁。门窗洞口四角处保温板不得拼接,应采用整块保温板板切割成型。
6.1.9 增强网应铺压严实,不得有空鼓、褶皱、翘曲、外露等现象。搭接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左右不得小于80mm,上下不得小于100mm。加强部位的增强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6.1.10 应做好系统在檐口、勒脚处的包边处理。装饰缝、门窗四角和阴阳角等处应做好局部加强施工。变形缝处应做好防水和保温构造处理。
6.1.11 外墙乳胶漆符合并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施工。
6.1.12 腻子层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建筑涂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6.1.13 乳胶漆颜色符合甲方确认的样板色。。
6.2 质量管理条款
6.2.1 乙方应认真按照国家规范、行业标准、设计图纸要求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并为检查验收提供便利条件。
6.2.2 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或施工安排不当导致的设计变更和施工方案变更而增加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6.2.3 无论甲方代表和监理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疑问部分进行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进行修复或覆盖。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顺延,并承担不合格造成的责任;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但工期不顺延。
6.2.4 乙方必须全面实行样板先行的制度,外墙外保温样板必须经甲方和监理复核认可方可大面积施工。
6.2.5 外墙外保温的分项进行验收,必须先由施工单位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向监理单位进行申报。
6.2.6 成品与半成品保护:
1) 乙方施工时应做好对门窗等产品的保护并承担相关费用。如发生污染乙方自行负
责清理维护;
2) 乙方施工后,应做好成品保护工程,并及时请甲方和监理验收保温工程施工质量,
乙方和甲方必须做好交接验收手续。交付接收前乙方负责成品的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6.2.7 如乙方不按合同条款及有关规范、标准、规程等要求施工,或违反正常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