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是幼儿园教育教学的指导性文件,它的颁布标志着我国幼儿教育改革迈进了一个新阶段。《纲要》共分四个部分,总则、教育内容与要求、组织与实施、教育评价。本次培训,我们再一次重温《纲要》中健康、美术、社会、语言、及数学活动教育领域的内容,共同学习提高。
纵观五位老师的讲授,无不透露出这样的理念:不管什么样的教学都要以孩子为主体,要关注教学过程的同时,也要关注教育的结果。这让我不禁想起刚刚开展《纲要》学习时,由于对《纲要》缺乏全面的理解,导致到目前为止仍有不少教师只重视教学过程,而忽视了对教学结果的关注,只追求孩子们能在教学的过程中能快乐地玩,因此在一些公开的观摩活动中也屡见不鲜这样的情况:一个活动下来,孩子们玩的嘻嘻哈哈开心不已,而执教教师则对孩子们对活动目标到底掌握了多少则知之甚少,听课教师则一头雾水——目标与结果无法联系。
以美术教育为例,目标之一:“能用自己喜欢的方式进行艺术表现活动。”它明确了美术技能与知识在儿童美术学习中的地位,也进一步确认了儿童自主表现的前提条件——掌握一定的美术技能。当然,这并不是说教师一定要专门给孩子以技能方面的单纯训练,而是指在引导的基础上加以诱发,在活动中适当地传授一些适宜该年龄阶段幼儿运用的表现技能,甚至可以是个别辅导,从而使孩子在运用这些技能,大胆地表现自己的情感和体验,在这样的过程中孩子才是获得了真正意义上的快乐。
通过五位教师对《纲要》中这五个方面的详细解读,让我更进一步懂得:《纲要》的理论知识是我们一线教师平时教育教学活动目标制定、内容选择、组织活动以及反思提高的支撑点,深入学《纲要》知识,能使自己做到心中有数,对于教育所遵循的发展方向,所要制定的教育目标等都有据可依。在日常活动中,不仅要注重活动的过程,还要关注活动结果,孩子会得到健康快乐地成长,同样也会促进教师的专业化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