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安全生产,使每一位职工熟悉和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增强安全防护意识,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新吸收或调换工种的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准入岗操作,每一位职工都必须建立三级安全教育卡和劳动保护教育卡。
二.特殊工种工人必须经主管部门培训,通过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并及时参加复证。
三.要结合职工的劳务合同的安全责任书,每年年初对全员进行一次安全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水平的考核,并建立考核成绩档案。对考试不合格的予以重复教育,并进行补考,再不合格者将予以淘汰。
四.职工上岗后,工程处及项目部每月至少不少于两次组织对职工进行操作规程、操作技能教育,同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以及季节性、节假日等情况,对职工进行经常性教育。
五.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和规定。
2.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3.机电和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施工生产中的危险及要害部位的防范以及事故教训和预防措施。
5.尘毒的危害和防护。
6.执行公司、项目部和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7.文明施工和职业卫生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