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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库房租赁合同 篇4

2024-07-18 来源:好走旅游网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租用甲方库房储存货物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货物的名称、品种:

  二、储存地点与面积

  1、甲方提供位于的仓库供乙方存储货物。

  2、库房面积平方米。

  三、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租赁费用及结算方式

  1、租赁费标准元/平方米/天。

  2、装卸费及其它费用价格:

  3、结算方式:每租赁费应与合同生效同时交清应交的费用,以后乙方要提前10日到甲方结算室交清下一阶段的费用,装卸费当月结清,否则视为拖欠,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库房,追收滞纳金。

  五、甲方责任

  1、甲方提供现有库房设施供乙方使用,在乙方租赁期间如发生破坏性被盗(破门、破窗)火灾、渗水事故由甲方负责赔偿给乙方所造成经济损失部分。

  2、在租赁期内仓库、房屋如有漏雨、进水、损坏(不包括人为损坏)甲方应负责维修。

  3、甲方负责为乙方负责提供真实、合法的发票。

  六、乙方责任

  1、乙方确保合法经营,对所租库房,存放物品自行管理,承租库房不经甲方允许不得转租改造,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库房终止租赁。

  2、在租赁期内,乙方应爱护甲方设施物品、资产,属人为损坏的,应按市场价赔偿。

  3、乙方应及时足额支付租赁、装卸等费用。

  七、双方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提供仓储库房,每迟一天按月租金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乙方如不能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各项费用,每迟一天按欠费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可高于本金。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或停止乙方货物的出入库。

  八、特别约定:

  1、乙方不得存放本合同约定以外的物品。甲方有权拒收乙方交存的本合同约定以外的物品。

  2、本仓库虽由甲方经营管理,但并未办理产权证书;同时,该仓库所在位置已列入政府规划,有随时拆迁的不确定性。乙方应充分认识这一现实,慎重考虑,不宜存放不易搬运的大件物品。如因合同无效或政府主管部门或甲方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要求造成本合同无法执行时,本合同自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有关的拆迁安置补偿与乙方无关; 乙方应于终止之日起十日内自行组织人力物力将仓库内存放物品运走,逾期未运走部分及遗留物品视为无偿赠予甲方。双方按乙方实际使用仓库时间结算仓库使用费及相关费用,甲方于结算完毕当天退还乙方多交的仓库使用费及水电费押金。

  3、合同期满本合同自行解除,乙方应于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自行组织人力将仓库内存放物品全部运走,逾期未运走部分及遗留物品视为无偿赠予甲方。合同期满如需延续,甲、乙双方应于期满前10天重新签订合同。

  九、合同期间如双方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合同履行地仲裁机构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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