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上半年,在局党组的坚强和正确领导下,支队严格按照市环保局中心工作和年初确立的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实施方案,突出工作重点,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一)春季环保执法专项检查取得实效。自4月上旬以来,市、县(区)环保部门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要求,采取现场检查和取样监测相结合,企业汇报和调阅资料相结合方式,不走过场,查清问题,督促整改到位。检查期间,共对134家企业(含医院)进行了检查,发现存在环境问题的有40余家,并依法实施了行政处理。其中:对学习颜料有限公司、学习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学习立医院等18家企业实施了限期整改;责令学习化工有限公司、学习山黄金矿业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立即纠正环境问题,并对其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对学习特种线材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可能存在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进一步调查处理;函告学习区和学习区政府,要求对辖区内这些石料厂等5家石料矿山企业实施彻底关闭(实施断电、拆除设备等措施);函告市经信委对学习炉料有限公司、学习选矿厂烧结项目是否属落后产能进行认定。
(二)污染减排项目环境监察圆满完成。
1、完善我市国控、省控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管理档案,配合市环境中心站开展一、二季度国控企业污染源在线设施现场比对工作,完成第一季度国控企业污染源在线数据有效性审核报告工作。
2、指导企业开展排污口整治工作,安装污染源雨水电动阀门1套,对在线设施存在问题的10多家企业下达限期整改函,督促国控烟气在线存在问题企业对在线设备的更换,对污染源在线运营商(学习公司)进行现场污染源在线运营商资质的考核,制定我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并召开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营研讨会。
3、加强国控、污染减排项目的环境监管,按要求开展每月1-2次的现场环境监察,开展国控企业污染源驻点监察工作并编写驻点监察报告,开展笑嘻嘻电力的旁路挡板的铅封工作,上报学习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统计和电力行业铅封月报。
4、陪同省环境监察局来铜对排放重金属企业进行检查,迎接省厅一二季度国控、省控重金属及电力行业的季度巡查,对存在问题企业下达限期整改函,开展重金属排放企业的污染防治的现场检查和建档工作,开展涉重金属采选、电镀企业检查工作。
(三)排污申报与排污收费工作进展顺利。
1、督促企业按时完成了20xx年排污申报,全面完成20xx年排污费核定工作。
2、按省厅要求上报20xx年排污申报年报、20xx年度排污申报有关数据分析,对20xx年4季度及20xx年1季度国控企业排污费进行网上公示。
3、根据扩展排污费征收方式要求,利用物料衡算法测算并征收了学习发电公司、学习发电公司20xx年1季度排污费,利用在线监测数据征收了上峰水泥公司、海螺水泥公司1季度排污费。
4、根据环保部国控校验工作要求,对20xx年国控申报数据库进行了完善,同时督促县区进行数据录入。
5、根据《学习省环境保护厅转发环保部办公厅关于推行排污费征收全程信息化管理的通知》要求,开展排污费征收全程信息化管理准备工作和软件部署调试工作。
6、赴绍兴、嘉兴市考察排污权交易工作,整理排污权交易资料,拟定排污权交易考察报告,准备排污权交易的试行工作。市本级6月底前将完成20xx万元以上排污费征收目标。
(四)环境信访案件处理积极有效。
1、加强元旦、春节,国家、省、市“两会”以及我市重大活动敏感期间的值班、巡查和矛盾纠纷排查,即时启动环境信访应急机制,快速处理信访投诉,经常梳理我市较大、较敏感的环境信访,全面掌握我市环境污染纠纷和不稳定因素。
2、切实加大对信访直接和会同办理件的查处力度,逐一制定化解和稳控措施,落实责任部门和人员,进行跟踪办理,及时召开学习市铁路噪声协调会、学习学习社区居民座谈会学习社区、学习社区法制宣传会等多种形式,解决了多起疑难、敏感性信访案件,有力的维护了社会稳定和群众权益。
3、加强了对转入区县和相关部门处理的油烟、噪声、气味、烟尘等污染投诉件的各类转办工作,努力落实投诉件处理的责任主体,防止推诿扯皮,并取得初步成效。
4、顺应网络媒体投诉增多的时代及民众要求,简化了工作流程,加快加大了对各级各类网络、媒体环境信访的转办、办理及跟踪办理工作。
(五)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初见成效。
1、先后制定《学习市20xx年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深化工程实施方案》、《学习市扬尘污染综合整治考核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加强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
2、加强对水泥、电力、钢铁等重点企业的环境监管,督促富鑫钢铁公司实施粉尘深度治理工程,督促上峰、海螺公司实施污染治理提标升级改造并签订责任书。
3、联合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开展了道路运输扬尘污染整治联合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对存在问题进行通报并报告市政府。
4、自3月份开始对我市南部城区、东部城区、石料矿山企业等重点区域扬尘综合整治情况进行不定期巡查、监测,有效遏制了矿山扬尘污染反弹的势头。
5、为落实市政府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粉尘治理专题会精神,及时制定了《学习市石料矿山企业粉尘防治技术规范》,使得保留的石料矿山停产整治有章可循,同时会同市经信委对石料矿山企业安装视频在线监控系统。扬尘污染深化治理工程(参保服务类项目)工作已全面展开,上半年平均可吸入颗粒物浓度为0.085 mg/m3,较去年同期(0.086mg/m3)有所下降。
上半年共受理各类环境信访有效举报403件,已办结390件(其它信访件正在办理),结案达到96%,其中省环保厅交办11件,市委、市政府、纪委交办8件,信访局转办7件,人大代表和政协提案5件、网络投诉133件,行风热线投诉10件,群众来信5件、来访4件,12369电话有效投诉220件。
(六)绿色护考专项执法成效明显。
1、根据今年以来受理的各类噪声投诉和处理情况,全面开展噪声源专项调查摸底工作,掌握噪声敏感区域和敏感点情况,及时与市招生办等部门对接,研究制定加强中高考期间加强噪声污染监管工作方案,会同公安、教育、行政执法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学习市20xx年中、高期间噪声污染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并公布相关部门投诉监督电话。
2、加大“禁噪通告”宣传,给各工地等噪声源发放近百份“禁噪通告”,并将“禁噪通告”在铜陵日报上进行刊登。
3、会同县区环保局、媒体记者开展夜查,对建筑工地、娱乐场所进行突击检查,及时制止噪声源,并由市报社、电视台进行监督和曝光。
4、成立高考噪声污染防治应急小分队,在高考日组织市、县两级环境监察人员在各个考点周边进行巡查,对突发性噪声污染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
(七)环境突发事件处置有力。
1、2月份在沪渝高速小学习段先后发生的苯泄漏、不饱和聚酯树脂泄漏两起环境突发事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稳妥方式对泄漏液进行了紧急清理,确保未出现残留,有力维护了事故周边的环境安全。
2、积极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出动执法人员100余人次,对辖区内24家化工企业进行了排查,发现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5家,其中涉及环评手续不全的1家,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2家,未履行环保“三同时”验收2家,针对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立即进行整改。
3、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按时上报突发环境事件月报、季报,紧急重大信息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处理,没有发生一起漏报、瞒报、迟报、轻报的情况。
4、开展部分重点企业的环境应急预案更新完善和评估,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针对涉重金属、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的国控、省控企业进行环境应急预案更新完善,要求企业加强环境应急队伍和装备建设,落实应急物资储备,强化人员培训和演练,不断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能力。
(八)能力和队伍建设深入推进。
1、根据市局学习活动月要求,支队制定了春训活动方案,切实把春训活动与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的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
2、组织环境监察人员汇编《学习市重点排污污染源监察手册》,对25家企业环保信息、生产工艺、污染治理设施工艺等进行整理汇编,提高环境监察工作水平。
3、加强重点区域环境监管,执法四科、五科办公前移,提高环境监察效率,及时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理。
4、按照市委落实“”精神的指示,自2月下旬集中开展了治理“庸懒散奢”问题的整风行动,切实有效地改善了办事效能。
5、根据省厅要求,针对实际情况,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环境执法培训,通过在线学习不断加强人员执法素质、规范执法模式、提高执法效能,为全面提升我市环境监察系统的整体能力和工作水平打下坚实的基础。
6、按照省环监局统一部署,积极组织实施环境移动执法项目,做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