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乙方承建 工程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并根据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址:
三、工程内容及范围: 面积 m2 (按实结算) 工程单价: 元/m2
四、工程造价:¥ 元(大写: )
五、工程承包方式:
六、工程期限:本工程计划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月 日竣工,日历天数 天。施工期内因甲方变更、停水、停电或阴雨等,以及遇到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工程相应延迟。
七、施工期内增加工程内容,双方及时办理签证手续,待竣工后统一结算。
八、施工费结算办法:
九、工程主要材料 乙方运抵现场后甲方及监理按方案,材料检测报告验证。
十、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应在开工前按施工规范验收防水工程基层质量,并经乙方认可。同时甲方应清除施工现场范围内影响施工的各类障碍物,解决施工材料、机具的存放,并为乙方施工人员食宿提供便利。
2.甲方应在开工前及时向乙方提供与防水工程有关的建、构筑物平、剖面图,沉降变形情况等资料。
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严格按照设计和有关施工规范或双方认定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以确保工程质量。
4.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施工进展情况、工程结算、竣工验收等资料,甲方接乙方通知五个工作日内安排工程验收。
5.工程全部或分项竣工等待验收期间,由于甲方原因引起返工或修补,工料费用由甲方承担按实结算。
6.乙方施工后,若甲方需后道土建施工,必须在防水施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并不得破坏前道防水层,否则不属乙方保用范围,造成后果由甲方自负。
十一、工程质量和维修:
1.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
2.工程竣工验收后保用修复。
3.为了提高防水层的耐久性,交付使用后使用单位应定期安排屋面保养、清理垃 圾和杂物、保持排水道畅通等。如发生非本款第2条原因需要维修时,乙方向使用单位收取工本费。
十二、违约责任:
1.甲方如逾期支付工程款,影响工程正常进行,造成损失由甲方自负,并由甲方 支付乙方每天按未付部分金额的万分之 滞纳金。
2.如因乙方责任未按规定期限竣工时,造成损失由乙方自负,并由乙方支付甲方 按工程价款的万分之 的逾期竣工赔偿费。
十三、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时由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十四、甲乙双方另订安全合同作为合同附件。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正副本合同具有同 等的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派 同志;乙方派 同 志为双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履行本合同。
十六、补充说明;
如果因乙方原因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则所有责任及因此发生的相关费用由艺方自行 承担,乙方不得因此向甲方及业主要求补贴费用,甲方及业主也不承担相应责任。
甲 方: 乙 方:
法人代表(委托人): 法人代表(委托人):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地 址: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邮 政 编 码:
电 话: 电 话:
开 户 银行、帐号: 开 户 银行、帐号: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