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方以总承包的形式承包了成武县文亭湖一号 的施工业务,现将本工程钢管工程分包给乙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一、承包内容
1、乙方供应整个工程所有模板支撑所需的钢管、扣件、天丝杠等,
2、乙方包工包料所有外架、悬挑脚手架、悬挑转运平台的搭设,并保证两套悬挑脚手架(一套为六层标准层、两套为十二层标准层+一步)搭设的人工及材料(含工字钢、压环、钢丝绳、竹条板、密目安全网等相关材料),按山东成武县一般要求搭设,拆完架子不再搭设,(如按新余搭设的要求搭设,则单价加8元/m2)
二、承包价格和面积计算
1、承包价格为(实际建筑面积) 元/m2,所有材料按使用13个月计算(冬季、春节25天不予计算)。
2、面积计算办法:按照标准定额计算办法计算,地下室按室内架子价格计算。
三、质量、安全要求
1、进入现场的材料必须符合相关专项方案的要求;
2、严格按照落地脚手架、悬挑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搭设,并能随时更上施工进度要求;
3、外架必须刷漆,并做好悬挑脚手架的分段标识;
4、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严禁酒后作业,严禁赤脚、赤膊、穿拖鞋作业,在进行高空作业时,施工人员必须有有效的安全保险措施。
5、钢管搭设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的安排及指挥;
6、乙方必须保证施工安全,必须承担所有外架施工的事故风险,一旦出现相关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四、付款方式
1、浇筑完五层楼面后,一周内按月支付完成五层楼面的工程量工程款的70%,以后按月支付,封顶后一个月内,付90%工程款。
2、外架退场时付至工程款总额的95%,剩余5%一年内全部付清。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缴纳一万元给甲方作为保证金,进场钢管累计六十吨后,甲方将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给乙方,合同签订生效后,若甲方单方面违约,甲方必须退还乙方两万元(含一万元押金)
2、甲方有权对乙方在质量方面和安全方面出现的过错进行罚款。
3、乙方如果在质量安全方面出现重大问题,工期不能保证的话,甲方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其工资按其问题的大小酌情给付,但不超过已完成工程量的工程款的70%。
4、甲方必须提供乙方的食宿场所,临时用电用水。
5、甲方必须及时给付工程进度款,如果未按时给付,乙方有权停工。
6、乙方必须提高认识,精心挑选施工人员,保证质量,保证安全,保证在规定的工期内圆满完成施工任务。
7、乙方必须有专职的技术人员协助施工员和各工种认真、仔细的放样,遇晚上时必须有专人值班。
8、乙方必须提供所有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10、乙方如果无故停工,拖延工期,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六、安全部分
甲乙双方都有责任对所有的施工人员加强安全意思和教育,排除安全隐患,乙方严格按安全生产操作规范施工。防止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如因乙方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而发生的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具体的安全措施和奖罚办法由甲方专职安全员制定细则。
七、施工工期
本工程施工工期由甲方根据现场需要定工期,并由甲方定制奖罚细则。
其它未尽事宜,在不违反本合同的前提下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 身份证号:
日期:
乙方: 身份证号: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