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仓库库存材料(设备)的领用发放管理,确保材料(设备)发放秩序和授权审批流程的执行,特制定仓库库存材料(设备)领用管理制度,内容如下。
一、领料申请
1.领料人持领用单位开具的“车间领料申请单”,至物资仓库领取。
2.物资仓库保管员根据“车间领料申请单”,将票号输入造船决策支持系统,自动生成“天津新港船舶重工责任公司领料单“,进系统验证可用后发放。
二、仓库发放
1.仓库保管员根据领料凭证核对无误后限额发料,发出的数量要准确,不得超出凭证的数量。
2.按发放器材的规格、型号、数量详细核对,清点后交给领料人员防止差错。
3.属(XGSIC/QMS2-708《配套产品质量检验控制程序》中常规检验项目)的出库物资,在发料前通知质量保证部检验人员到现场检查,在《配套产品入厂(出库)检验单》上签字认可后方可发放。
4.属船东检查经验收合格后的入库物资,发放时按规定要求:
A 提供有效技术文件、配套备附件、测量设备和其他保障资源。
B 提供按规定签署的产品合格证明和有关检验情况等文件。 C 提供有关最终产品技术状态更改的执行情况。在发料前通知检查员(必要时通知船东)到现场检查,在《配套产品入厂(出库)检验单》上签字认可后发放。
5.生产急需代用物资发放,限额器材发放都要履行手续,进口设备动用拆套必须经主管计划员签字后,方可发料。
6.物资发出后及时销账,填单登帐注销,一般当日内结账,账目不得任意涂改。
7.仓库内所有物资,禁止以白条抵库。
8.数量不确定产品的发放规定如下:
领用人要求数量(个)与仓库存放成套物资数量(套)领用不匹配时,
原材料、配套产品根据设计部下发的托盘表,严格按照托盘表数量发放,每次记好段号,逐项签字确认后组织发货,直至成批(套)物资发出后出账,填单登帐。机电设备根据设备装箱单发放,要求主体或附件逐项签字确认后组织发货,直至成套物资(主体)发出后出账,填单登帐。
9.物资仓库保管员对物资发放过程进行记录,及时出账,确保账物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