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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用管理制度 篇17

2024-07-18 来源:好走旅游网

  为了规范仓库库存材料(设备)的领用发放管理,确保材料(设备)发放秩序和授权审批流程的执行,特制定仓库库存材料(设备)领用管理制度,内容如下。

  一、领料申请

  1.领料人持领用单位开具的“车间领料申请单”,至物资仓库领取。

  2.物资仓库保管员根据“车间领料申请单”,将票号输入造船决策支持系统,自动生成“天津新港船舶重工责任公司领料单“,进系统验证可用后发放。

  二、仓库发放

  1.仓库保管员根据领料凭证核对无误后限额发料,发出的数量要准确,不得超出凭证的数量。

  2.按发放器材的规格、型号、数量详细核对,清点后交给领料人员防止差错。

  3.属(XGSIC/QMS2-708《配套产品质量检验控制程序》中常规检验项目)的出库物资,在发料前通知质量保证部检验人员到现场检查,在《配套产品入厂(出库)检验单》上签字认可后方可发放。

  4.属船东检查经验收合格后的入库物资,发放时按规定要求:

  A 提供有效技术文件、配套备附件、测量设备和其他保障资源。

  B 提供按规定签署的产品合格证明和有关检验情况等文件。 C 提供有关最终产品技术状态更改的执行情况。在发料前通知检查员(必要时通知船东)到现场检查,在《配套产品入厂(出库)检验单》上签字认可后发放。

  5.生产急需代用物资发放,限额器材发放都要履行手续,进口设备动用拆套必须经主管计划员签字后,方可发料。

  6.物资发出后及时销账,填单登帐注销,一般当日内结账,账目不得任意涂改。

  7.仓库内所有物资,禁止以白条抵库。

  8.数量不确定产品的发放规定如下:

  领用人要求数量(个)与仓库存放成套物资数量(套)领用不匹配时,

  原材料、配套产品根据设计部下发的托盘表,严格按照托盘表数量发放,每次记好段号,逐项签字确认后组织发货,直至成批(套)物资发出后出账,填单登帐。机电设备根据设备装箱单发放,要求主体或附件逐项签字确认后组织发货,直至成套物资(主体)发出后出账,填单登帐。

  9.物资仓库保管员对物资发放过程进行记录,及时出账,确保账物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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