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本年度内员工离职或终止劳动合同时,雇主如何计算员工的年假以及年假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如果员工当年没有休完应休年休假天数,雇主应按照员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来计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但是,如果计算结果不足1天,雇主将不会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此外,如果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法律分析
在本年度内,如果员工离职或终止劳动合同,雇主可以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来计算员工的年假。具体而言,如果雇主与员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员工当年没有休完应休年休假天数,雇主应按照员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来计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但是,如果计算结果不足1天,雇主将不会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二、年假
指给职工一年一次的假期。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凡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均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员工享有带薪年休假。年休假的折算方法如下:
1. 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享有5天带薪年休假;
2. 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享有10天带薪年休假;
3. 工作满20年的员工,享有15天带薪年休假。
但是,如果员工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淡季等原因,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不满20小时的,年休假天数可以按照实际工作时间折算。此外,年休假期间,员工获得的工资不得低于年休假前工资的80%。
总之,员工在享受带薪年休假时,应该了解自己所属的工作年限和年休假标准,以便按照法律规定正确折算年休假天数。同时,用人单位也应该遵守相关法规,确保员工享受到应有的年休假待遇。
结语
今年的员工离职或终止劳动合同后,雇主可以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计算员工的年假。如果员工当年没有休完应休年休假天数,雇主应按照员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来计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但是,如果计算结果不足1天,雇主将不会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