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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后的公休假是否包含周末?

2024-07-23 来源:好走旅游网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职工年休假需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单位应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县级以上政府和工会组织有权监督和维护年休假权益。单位不安排年休假或不支付工资报酬的将受到处罚。职工与单位的年休假争议将根据相关法律处理。《年休假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生效。

法律分析

1、公休假期不包括星期六星期天,法定的公休假遇上休息日,休息日应另外补假的。

2、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第六条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应当依据职权对单位执行本条例的情况主动进行监督检查。

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职工的年休假权利。

第七条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八条职工与单位因年休假发生的争议,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九条国务院人事部门、国务院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分别制定本条例的实施办法。

第十条本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公休假期不包括周末,如果法定公休假与休息日重叠,应另行补假。职工的年休假受到一些情形的限制,如寒暑假、长期病假等。单位应根据生产和工作情况,统筹安排职工的年休假,一般不跨年度安排,但特殊情况下可以跨年度安排。如果单位无法安排职工休年休假,需要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地方政府和工会组织有责任监督和维护职工的年休假权益。对于不按规定安排年休假且不支付工资报酬的单位,将受到处罚。职工与单位之间的年休假争议将依法处理。本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八章 社会保险基金 第六十九条 社会保险基金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国务院规定投资运营实现保值增值。

社会保险基金不得违规投资运营,不得用于平衡其他政府预算,不得用于兴建、改建办公场所和支付人员经费、运行费用、管理费用,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挪作其他用途。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八章 社会保险基金 第七十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参加社会保险情况以及社会保险基金的收入、支出、结余和收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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