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是以中低收入家庭为供应对象的社会保障性商品住宅,价格按建设成本确定,包括征地拆迁费、勘察设计及前期工程费、建安费、基础设施费、贷款利息、税金、物业费。
法律分析
经济适用房是以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为供应对象,并按国家、住宅建设标准建设的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经济适用房的价格按建设成本确定,建设成本包括征地拆迁费、勘察设计及前期工程费、建安费、小区内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贷款利息、税金、物业的管理费。
拓展延伸
经济适用房政策与申请条件
经济适用房政策与申请条件是指为了解决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政府制定的一系列政策和标准。根据相关规定,经济适用房主要面向符合一定收入标准的家庭,旨在提供价格相对较低的住房选择。具体申请条件包括家庭收入、购房资格、居住年限等。通常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收入证明等。此外,不同地区的政策和条件可能有所差异,需要根据当地的具体规定进行申请。经济适用房政策的实施旨在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为低收入群体提供合理的住房保障。
结语
经济适用房政策的实施旨在解决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为中低收入家庭和住房困难户提供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其价格根据建设成本确定,包括征地拆迁费、勘察设计及前期工程费、建安费、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贷款利息、税金、物业管理费等。申请条件主要涉及家庭收入、购房资格、居住年限等,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济适用房政策的实施旨在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为低收入群体提供合理的住房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第三条经济适用住房制度是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政策体系的组成部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要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相衔接。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供应、使用及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