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救助有严格的程序,首先需要向所在的乡政府提出申请,提交相关的身份证,医疗诊断书,医疗清单这些证明材料。乡政府对于这些这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步审核,如果审核通过之后就需要将这些资料统一交到县民政局,由县民政局进行复审。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医药费发票,已经报销了医药费的需提供报销凭证,未报销的提供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盖章(必须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经办人签名)的有效发票复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该内容由 陈亚楠律师 和 点行律询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