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不同房产有不同分割方法。父母出资购房,视为对子女一方的赠与,属个人财产。双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按各自出资份额共有,除非有另外约定。婚后父母出资购房,不论登记在哪方名下,按出资份额分割。一方婚前付首款购房,婚后共还贷款,由双方协议处理。
法律分析
离婚时不同的房产有不同的分割方法,需要具实际情况而定。
1、若是一方父母出资购房,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若是双方父母出资购房。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3、若是一方婚前付首款购房婚后共还贷款。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拓展延伸
离婚后的房产分割方式及权益保障
离婚后的房产分割方式及权益保障是一个涉及法律程序和财产分配的重要问题。根据我国婚姻法,离婚后的房产可以通过协议划分或者诉讼判决来进行处理。协议划分是指离婚双方自愿达成一致,协商划分房产的方式,可以通过律师的帮助进行协商并起草协议。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夫妻双方的财产状况、婚姻期间的贡献等因素进行判决。在房产分割过程中,法院会依法保障离婚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平公正。因此,在离婚后的房产分割中,建议双方积极协商,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寻求法律援助,以确保自身权益的保护。
结语
离婚时的房产分割方法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父母出资购房视为对子女的赠与,属个人财产。双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按份共有。一方婚前付首款购房婚后共还贷款,需协商处理。离婚后的房产分割可通过协议或诉讼进行。建议双方积极协商,如无法达成一致,可寻求法律援助以保护权益。在分割过程中,法院将确保公平公正,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第七十九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