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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开庭调解结案律师费可以退吗

2024-07-25 来源:好走旅游网

法律分析:是否可以退就要看双方的合同中是否有明确的约定,一般没有约定的是不能退律师费用的。

委托人可以根据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约定的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和律师事务所协商解决。

律师收取的代理费是代为处理法律事务的服务费用,提供法律服务有很多种方式,包括查找资料、解答咨询、调查取证、书写文书等等,出庭只是其中一项服务。

如果约定由律师代理案件,但律师收了费却因故不能立案,那么该代理就要终止,这样就可以要回全部或者部分的代理费。至于要多少,要看律师代理的程度和约定。如果律师不退,可以向律师协会投诉。

一、全风险代理律师事务所

1.风险代理,通俗的理解就是律师在帮当事人打赢官司后当事人再支付律师代理费。2.风险代理收费是指律师事务所在接受委托时,只收取基础费用,其余服务报酬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就委托事项应实现的目标、效果和支付律师服务费的时间、比例、条件等先行约定。3.达到约定条件的,按约定支付费用;不能实现约定的,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

二、律师要多少钱?

1、一般是按照诉讼标的额的大小来计算。涉及财产类的收费,一般是一万元以下,收取1000元-2000元,超过一万元不到十万元的部分,按照5%-6%计算;超过十万不到一百万的部分,按照4%-5%计算。这种方式要求当事人先交纳代理费,即便是官司输了,费用也不退回。

2、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律师事务所经与委托人协商同意,可以实行风险代理。风险代理收费由双方约定,但最高不得超过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这种付费方式,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共担风险,如果官司输了,代理费就不用支付。

3、上述费用仅为律师代理费,在仲裁中花费的其他费用,如交通费、邮寄费、住宿费等费用,不论官司输赢,都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八条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其支付报酬。

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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