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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子女抚养权能否变更

2024-07-26 来源:好走旅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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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离婚的直接法律后果之一,是子女的直接抚养人由原来的双方变更为单方,监护人也由原来的双方变更为单方。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归到夫妻中的其中的一方,另一方如果想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可以和对方进行协商变更,协商不成,也可以直接用诉讼的方式来变更子女的抚养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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