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入贯彻“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监”工作方针,完善制度体系,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严格公正执法,强化法制监督,努力提高各级质监部门的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牢固树立全市系统刚正廉明的依法行政形象,促进法治质监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推进依法行政的领导体制和机制
各县(区)局要建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本单位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局领导班子每年至少听取1次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及时解决依法行政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部署本单位依法行政的任务和措施。
强化行政首长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职责人的职责。行政首长要对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负总责,对依法行政工作应亲自部署、亲自督促指导、亲自检查落实,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本单位目标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本单位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资料。每年要将本单位依法行政状况书面向市局报告。
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各级质监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行政决策程序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xx〕33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豫政〔20xx〕62号),结合实际,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规则,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群众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备程序。
(二)强化质监法律知识培训
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每年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集中学习法律知识或专题研究依法行政工作不得少于4次,要制定年度学法学习计划,保证计划落实。
建立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制度。对各级质监行政机关、执法部门、检验检测技术机构要制订切合实际的学习培训制度,有计划组织开展通用法律知识培训、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加大法制研究力度,加强与复议机关、审判机关的沟通协作和与外地市的交流,以法治质监建设疑难问题和行政应诉知识为资料,以法制骨干为对象组织实务研讨与培训。
(三)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
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以合法性和合理性为原则,加强质监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决定和公布工作,要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制度和统计制度,及时向政府法制部门备案,并予以公布,适时组织规范性文件清理,确保规范性文件审查率、备案率、合法率达100%。
(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按照中央关于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对涉及行政许可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再清理。重点是对违法设定许可、变相设定许可、增设许可条件的文件进行清理,对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或由基层质监部门管理更便捷有效的职责事项及时下放,对省局取消、下放、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认真落实。
继续推进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为重点的行政许可制度改革。要严格按照法定要求实施行政许可,严格规范各类审批主体,进一步清理行政许可项目,合理下放行政许可权限,适时更新网上行政许可公示信息,优化行政许可流程,规范行政许可程序,推动网上受理取得实质性进展,切实提高审批效率。
(五)严格行政处罚案件审理
结合行政执法实践,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充分利用案审会工作平台,加强与稽查机构、业务机构的沟通交流,深入研究行政执法中的复杂法律和业务问题,不断在重大问题上协调一致,力争行政处罚案件合法合理,推进全市系统严格规范公正礼貌执法。
(六)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健全行政复议机构,规范行政复议行为,提高复议案件的办理质量。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组织行政应诉。及时受理,公正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保护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下级部门依法行政,树立质监部门公正廉明的良好形象。承办不服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应诉事宜,参与办理其他针对本单位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应诉答复工作,及时为相关机构带给法律咨询服务。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统计分析研究,针对复议诉讼中暴露的突出问题、热点问题,及时采取预警措施,引导全市系统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