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后的债务承担:根据公司法,股东转让股权后,债务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在协议中约定。如果没有约定且受让人知情,受让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可向转让人追偿。债务与股东个人无关,由公司财产承担,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风险负担应在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出让方故意隐瞒负债违反信息批露义务,受让方可要求赔偿。
法律分析
一、股权转让后债务怎么办
1、股权转让后债务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无约定的,如果受让人知情的,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之后可向转让人追偿。
2、法律依据:《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八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股权转让后债权债务如何承担
《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公司的债务与股东个人无关,应由公司以公司财产承担,所有的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如果在股权转让协议预定的期限内发生,并且发生实际权利人的追索,该类责任或风险首先应当由目标公司承担,由此引发的股份转让的风险负担应当由股份转让协议约定。
因此,有关债务承担问题应列入风险负担条款予以约定。对于出让方故意隐瞒真相,没有真实、全面、及时地向受让方批露既有负债或潜在负债的,属于违反信息批露义务的行为,违反了出让方有关公司债务的陈述与保证义务。当发生债务追索时,将严重影响受让方的股份转让合同的利益和预期的收益。股权的受让者可以向法院进出诉讼要求原股东进行赔偿。
结语
股权转让后,债务的处理是一项重要问题。根据《公司法》规定,股权转让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债务责任。如果没有明确约定且受让人知晓债务情况,受让人需承担连带责任,并可向转让人追偿。根据法律依据,人民法院将支持公司要求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并要求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的诉讼请求。债权债务的承担应由公司以公司财产为限承担,股东个人不承担责任。风险负担应在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若出让方故意隐瞒债务情况,违反信息披露义务,受让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