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是指具有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权的单位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也可以是产权单位通过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关系,确立的特种设备实际使用管理者。
根据我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本条例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特种设备。
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怎么处罚
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一)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的。”市场监管部门再次提醒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撸起袖子加油干的同时,要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不能为了赶进度而忽视安全,要提高安全主体意识和法律意识,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特种设备的非正常操作包括特种设备的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内专用机动车辆。违反以下特种设备操作规程的,就属于非正常操作:
1.设备运行前,做好各项运行前的检查工作,包括:电源电压、各开关状态、安全防护装置以及现场操作环境等。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禁止不经检查强行运行设备。
2.设备运行时,按规定严格记录运行记录,按要求检查设备运行状况以及进行必要的检测;根据经济实用的工作原则,调整设备处于最佳工况,降低设备的能源消耗。
3.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同时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并尽快排除故障或抢修,保证正常经营工作。严禁设备在故障状态下运行。
法律依据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第二十三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本条例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第二十四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特种设备。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应当核对其是否附有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相关文件。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第二十五条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该内容由 梁广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