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师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为了切实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有效地保证师生的人身安全,切实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率,经学校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实行安全工作管理目标责任制。
一、每位教职工必须对幼儿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并教给幼儿一些自我保护的方法,教育幼儿不带危险品入园,严禁幼儿爬栏杆、滑楼梯、到电梯边及有危险的地方玩。
二、中午孩子午休前后要清点人数,值班教师要认真看睡,教师值班期间不准睡觉。教育幼儿不带危险品进入休息室。
三、课间班主任和搭班老师要负责看护好孩子,教育幼儿不做危险性的游戏,以免发生危险和事故。
四、幼儿服药由各班班主任保管(集中放在妥善位置),按时帮助幼儿服用,吃药时仔细核对,以免错服漏服。
五、领饭、分饭不得让幼儿自己行动。幼儿入厕要有一名教师跟随。
六、重视教室、场地、玩具、教具等设备的使用安全,避免触电、砸伤、烫伤、紫外线灼伤、烧伤、外伤、药物中毒、异物入耳鼻等事故的发生。
七、班主任要经常对大型玩具进行检查,每周至少一次,发生事故苗子及时向园长反映、及时处理,杜绝事故隐患。
八、每天做好晨检、午检、消毒工作并做好记录,记好因病缺课记录,杜绝传染病患儿入园。
九、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严禁把幼儿单独一人放在一处。
十、幼儿户外活动前、结束后要就地及时清点人数,防止幼儿遗留在活动室和户外(做到幼儿所处,教师目光所及)。
十一、学习特长的孩子,班主任要负责送到学习的地点,并签好字。特长老师要对照人数进行两次清点。
十二、下午放学,两位教师要一前一后把学生护送到校门口,坐校车的由一名教师护送到车上。
发生事故要及时上报园长,并千方百计做好补救工作。对直接责任者根据事故原因、情节轻重等追究责任。(按有关规定或临时研究)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幼儿园和教职工各执一份,有效期自签定之日起至下次签定之日止。
教职工签字:
园长签字:
20__年9月
幼儿园家长工作安全目标责任书
班级:幼儿姓名:
为了切实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有效地保证幼儿的人身安全,切实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率,经学校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实行安全工作家长目标责任制。幼儿家长应履行以下责任:
一、家长要及时对幼儿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并教给幼儿一些自我保护的方法,教育幼儿不带危险品入园,在送孩子入园前,要对孩子的书包、口袋检查一遍,如发现有小刀、钉子、玻璃碎片等危险器具或玩具都要及时清除,如果没有清除,入园时要及时告之老师。
二、幼儿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家长有及时告知班主任的义务。如果孩子患有传染性疾病,如水豆等,请在家医治好后方可入园,入园时并将孩子的状况告诉老师。
三、按时接送幼儿,谨防幼儿走失,教育幼儿不要擅自离校,不要跟陌生人走。在家长不知情的情况下也不要跟熟悉的人走,以免发生意外。
四、幼儿因病因事不能到校,要及时告知班主任。
五、要教育幼儿在家不要与小狗、小猫玩耍,以免被抓伤和咬伤。
六、对幼儿加强食物卫生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养成不吃零食的好习惯。
七、家长应勤给幼儿剪指甲,教育幼儿不在园内乱扔果皮、纸屑、爱护公共财产,培养幼儿爱清洁、讲卫生的良好习惯。
九、学生家长保证不让学生乘坐无牌、无证、报废、超员车辆等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的车辆上放学;自觉不乘坐未经教育部门和交警部门批准的接送学生车辆。
十、家长保证不用拼装车、报废车、货运汽车、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等车辆接送学生,不捎带其他学生。
十一、接送学生车辆必须是教育部门和交警部门批准备案的接送学生车辆,学生家长必须与接送学生车主签订安全责任书。对未经教育部门和交警部门批准的车辆接送学生的行为应及时进行举报。
十二、拒绝使用无运营手续的车辆(或拼车)送孩子上下学。
十三幼儿由家长带离班级,仍在幼儿园逗留玩耍,如发生意外,由家长负责,幼儿园不承担任何责任。
家长:(签字)教师:(签字)
20__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