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转让方):孙某某
乙方(受让方):刘某某
甲、乙双方于201_年__月_______日 签订了《商品房指标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转让协议),约定甲方将其位于__县__镇的__春天_栋_单元____室的单位集资房及__号车库的指标以人民币贰万伍仟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相关购房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待甲方取得房产证后应无条件配合过户到乙方名下。
《转让协议》签订后,乙方随即将贰万五千元购房指标转让款支付给甲方并按照协议支付了后续全部购房款项。现因房价上涨,本着公平原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1、在本协议签订之_____日 起两_____日 内,乙方在之前已经支付的贰万七千元购房指标转让款的基础上,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指标转让款叁万元,即乙方先后向甲方支付购房指标转让款共计人民币五万七千元。
2、甲方在收到上述增加的叁万元指标转让款后,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就涉案房屋转让事项向乙方索要任何款项。
3、甲方在收到上述增加的叁万元指标转让款后,应该按照乙方的要求,无条件协助乙方将涉案房产过户到乙方名下,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
4、如果非因乙方的原因导致未能将涉案房产及时过户到乙方名下,则甲方除退回所收取得五万七千元指标转让款之外,还应向乙方支付十一万四千元的违约金,房产仍然归乙方所有。
5、在涉案房产过户到乙方名下前,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对该房产进行任何形式的处分,否则因此导致乙方无法获得该房产产权的,乙方可以单方解除转让协议并要求甲方按照市场价给予赔偿。
6、本补充协议作为双方此前签订的转让协议之补充,系转让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两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补充协议自双方签字之_____日 起生效。双方应于签订之_____日 起三_____日 内一起到公证处对本协议进行公证。
8、本补充协议壹式两份,两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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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_____日 期:二零一_年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