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稳工作保障和排查制度
一、预测预警机制
1、定期排查调处制度
按照“小事不出单位,大事不出区域,矛盾不上交”的原则,项目部每个月开展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调查、摸排工作。每季开展施工单位矛盾纠纷和不XX因素集中大排查,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要及时进行调处化解,对有可能激化矛盾,酿成群体性事件的,要及时上报,并掌握其发展动态,确保稳控措施到位。
维稳工作领导小组要有重点的组织、协调处理本项目发生的重大矛盾纠纷。
2、定期分析研判制度
(1)维稳领导小组定期召开维稳工作例会,根据摸排情况,总结前期工作,研究处置和防范对策,明确下一步工作要求。同时,布置矛盾纠纷、信访问题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工作,及时掌握施工区域内社会动态。
(2)对于突出的矛盾纠纷和重大的不稳定因素,按照“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抓到底”和“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工作不到位不放过、隐患不排除不放过”的要求,实行定责任、定人员、定时间、包处置的“三定一包”制度,及时化
解不稳定因素。
3、特殊群体预警制度
要重点掌握特殊群体的思想动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对策划、煽动、串联、组织群体性闹事的重点人员,应采取措施,及时做好化解疏导工作,防止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
二、维稳风险评估机制
坚持科学发展观,正确进行决策,从源头上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对每项重要施工部位都要进行维稳风险评估,避免因社会和工作矛盾对施工安全及进度的影响。开展施工区域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四步工作法”:一是确定评估对象,全面掌握情况。对拟定的每个影响施工安全及周边稳定的事项,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广泛征求政府及村社的意见,掌握社情民意,为预测评估提供准确可靠的第一手材料;二是分析预测,评估风险。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进行逐项分析预测,必要时邀请当地党政领导、公司领导,召开稳定风险评估会;三是制定预案,落实措施,推行因重视不够、工作不力而发生影响稳定重大问题的责任追究办法;四是编制评估报告,及时上报公司、指挥部及当地政府。
三、调解机制
1、维稳机构
组长: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成员:技术负责人;工长;材料员;机械组长、民工组长;安全员。
2、工作流程
(1)登记受理。对直接来项目部反映问题的群众,由工作人员负责接待、登记。
(2)登记的事件及时上报公司、指挥部及当地政府,区分不稳定因素的性质类别:
一般的民事纠纷,由维稳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向其解释,协调;疑难、复杂的重大矛盾纠纷问题及时报上级和有关部门,并协助上级和有关部门化解矛盾纠纷。
(3)结果登记。纠纷处理完成后及时将处理结果整理后上报上及和有关部门。
中国十九冶天府新区市政公路工程项目经理部
20__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