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合家庭遗产分配顺序及重组家庭遗产继承诉讼流程。组合家庭遗产继承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然后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对于重组家庭的继承纠纷,诉讼流程包括递交诉状、答辩状、开庭审理、调查阶段、法庭辩论、判决宣告等。继子女的继承权受到法律明确规定,若由亲生父母抚养,只能继承亲生父母的遗产。
法律分析
一、组合家庭一方父母去世的财产分配顺序是什么?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重组家庭遗产继承纠纷的诉讼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1、递交诉讼状
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其实组合家庭当中的遗产分配顺序也没有什么其他特殊的规定,主要就是存在着继子女的继承权问题,法律上甚至对形成实质抚养关系的认定标准也有明确的规定,如果继子女一直都是由自己的亲生父母抚养的,就只能继承亲生父母的遗产。
结语
根据《民法典》规定,组合家庭中父母去世的财产分配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其次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若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对于继子女的继承权问题,法律对形成实质抚养关系的认定标准也有明确规定,只有在由亲生父母抚养的情况下,才能继承亲生父母的遗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条 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