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 市这个大城市,2019年统计782万人,外来务工人居多,长期务工人数也占数不少,全市民生 生育 医疗等等问题是居民关注点的重中之重,那么现今,在南宁市, 户籍 不在本市的居民去医院生孩子看病,怎么报销城乡居民生育医疗费用?下面, 网 小编就来说一说这事: 一、南宁城乡居民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办理 (一)可以到定点医疗机构直接报销结算,持医保电子凭证或 社保卡 直接在院端进行结算即可; (二)线下窗口办理报销结算:如果在院端因特殊原因无法进行结算的,可持以下材料到参保所在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具体的办理流程为:受理(即时)→初审(5个工作日)→复核(7个工作日)→结果反馈(即时)。 二、南宁城乡居民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办理所需材料 (一)疾病证明书(分娩证明),原件1份; (二)出院记录(出院小结),原件1份; (三)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原件1份(发票原件丢失的,可提供加盖医疗机构财务章的发票存根1份,并签署《 承诺书 》); (四)与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对应的费用清单,原件1份; (五)新生儿出生 医学证明 ,验原件(注:如通过 广西 人社基础信息管理平台能查询到有关信息,无需提供原件。); (六)《 计划生育 服务手册》或《再生育证》,验原件(注:如通过广西人社基础信息管理平台能查询到有关信息,无需提供原件。); (七) 居民身份证 件,验原件; (八)本人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验原件;如无法提供参保人员本人银行账户的,可提供参保人员直系亲属的银行卡,验原件,及双方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注意:提供银行卡的,须注明该账户开户名、开户行名称及联系电话。 总而言之,南宁市的城乡居民生育医疗报销方式有两种,一是在老家买了合作医疗的,直接在南宁市指定医院看病生育,都可以直接报销;还有一种就是非定点医院看病,这样就要拿着所有的报销材料回到老家的市级合作医疗局办理报销手续了。以上就是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南宁城乡居民生育医疗报销办理问题的全部内容,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疑问,可以直接咨询我们的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