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段内容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三条关于出租车事故赔偿责任的规定。根据该条规定,若伤亡是由于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则承运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同时,该条还规定了客运合同解除的条件和旅客乘坐客车时出现自身财产损失时由谁来负责。
法律分析
出租车事故赔偿责任由承运人承担,但若伤亡是由于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则不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三条的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以上是对这个问题的解答。
一、客运合同解除的条件有哪些
解除客运合同的条件如下:
1、因旅客自身原因变更或解除。旅客因自身原因不能按客票记录的时间乘坐的,可以在法定或约定的时间内变更或解除合同;
2、因承运人原因变更或解除。承运人运输延误造成的变更或解除或者承运人擅自变更运输工具造成的合同变更。
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一十六条旅客因自身原因不能按客票记载的时间乘坐的,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办理退票或者变更手续;逾期办理的,承运人不得退款,不再承担运输义务。
二、旅客乘坐客车时出现自身财产损失谁来负责?
在运输过程中旅客自带物品毁损、灭失,承运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旅客托运的行李毁损、灭失的,适用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
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程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结语
以上是对出租车事故赔偿责任的相关规定和客运合同解除条件的解答。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承运人应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但若伤亡是由于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则不承担赔偿责任。同时,若旅客因自身原因变更或解除客运合同,承运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办理退票或变更手续;逾期办理的,承运人不得退款,不再承担运输义务。若旅客在运输过程中自带物品毁损、灭失,承运人有过错的,则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章 投 保 第十三条 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投保人不得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之外,向保险公司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
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不得强制投保人订立商业保险合同以及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八章 附则 第一百二十四条 本法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章 投 保 第二十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期间为1年,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保人可以投保短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一)境外机动车临时入境的;
(二)机动车临时上道路行驶的;
(三)机动车距规定的报废期限不足1年的;
(四)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