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异地就医申请手续的步骤如下:
1、到当地医保所提出申请;
2、填写《驻外及异地居住参保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备案表》;
3、准备长住异地的证明,如暂住证复印件、派出所或社区居委会或工作单位的证明中的任意一项;
4、将申请表和证明材料送至居委会和所属医院盖章;
5、再将盖好章的材料交到当地医保进行盖章签字;
6、完成以上步骤后,可在经认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异地就医的条件:
1、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需满足参保地的社会保险政策要求,且个人信息已在社保系统中登记;
2、异地就医的原因:通常包括工作、学习、居住等原因需要在参保地以外的地区就医;
3、参保地的规定:不同地区的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对异地就医的条件和范围可能有不同的规定;
4、医疗机构的资质:就医的医院需是参保人员社会保险管理部门认可的医疗机构;
5、疾病类型:部分地区可能对异地就医的疾病类型有特定要求,如需治疗的疾病在参保地无法得到有效治疗等。
综上所述,办理异地就医申请手续的步骤包括向当地医保所提出申请、填写相关表格、准备长住异地的证明、将申请表和证明材料送至居委会和医院盖章、交到当地医保进行盖章签字,最后在认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