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案件的扣押期限一般为30日,复杂情况下可延长30日,经查明与案件无关的应在3日内解除扣押。
行政案件扣押期限及解除扣押规定。
行政案件扣押期限为30日,可延长30日,与案件无关应在3日内解除扣押。
法律分析
看具体情况定。
行政案件的话,一般情况下,扣押期限为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刑事案件,扣押到结案为止。
但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扣押,退还原主或者原邮电部门、网络服务单位。
拓展延伸
警察扣押手机的合法时限及程序
警察扣押手机的合法时限及程序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根据法律规定,警察在特定情况下可以扣押手机以收集证据。然而,这种扣押必须符合一定的时限和程序。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警察扣押手机的时限一般不得超过30天,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警察在扣押手机时,应当依法出示扣押凭证,并在扣押结束后及时通知被扣押人。此外,警察还应当确保扣押手机的安全,并严禁擅自查看、修改或删除手机内部的数据。总之,警察扣押手机必须遵守法定时限和程序,以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结语
警察扣押手机必须遵守法定时限和程序,以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一般情况下扣押期限为30天,复杂情况下可延长30天。但若查明与案件无关,应在3日内解除扣押并退还原主。警察扣押手机时需出示扣押凭证,并在结束后及时通知被扣押人。同时,警察应确保手机安全,严禁擅自查看、修改或删除数据。合法扣押手机需遵守时限和程序,维护公民权益。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九十二条
行政案件扣押物品期限为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作出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将被扣押物品退还当事人。对扣押物品需要进行鉴定、检测、检验的,鉴定、检测、检验期间不计入扣押期间,但应当将鉴定、检测、检验时间告知当事人。对于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超过上述规定期限未作处理决定的,当事人有权要求退回。
第二百一十七条
对于扣押的物品、文件、邮件、电子邮件、电报,应当指派专人妥善保管,不得使用、调换、损毁或者自行处理。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扣押,退还原主或者原邮电部门、网络服务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