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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农田是耕地吗

2024-06-30 来源:好走旅游网

基本农田属于耕地的一种,基本农田是不得占用的耕地。

基本农田是指国家和地方政府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由各级人民政府划定范围,并指定特殊保护区域。

基本农田和一般农田的区别

1、基本农田:属于耕地的一种,区别在于基本农田是不得占用的耕地;

2、一般农田:是指包括规划确定为农业使用的耕地后备资源、坡度大于25度但未列入生态退耕范围的耕地、泄洪区内的耕地和其他劣质耕地。

基本农田的划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耕地质量较好且灌溉条件便利的田地。

2、土壤肥沃、水源充足、交通方便的地块。

3、农业基础设施完备、生产潜力较大的地块。

4、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

综上所述,基本农田是耕地的一部分,且是耕地中受到特殊保护的土地,主要用于种植粮食作物,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第十五条

基本农田保护区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征用土地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

第十六条

经国务院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务院的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补充划入数量和质量相当的基本农田。占用单位应当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负责开垦与所占基本农田的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占用基本农田的单位应当按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要求,将所占用基本农田耕作层的土壤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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