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行为及其法律保护。商标侵权是指未经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商标相似和造成混淆是常用理由。商标法规定了侵权行为,包括使用相同商标、近似商标、销售侵权商品等。商标侵权行为主体和责任问题需从主体角度理解。受害人谅解可减轻处罚。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未经许可使用他人商标属侵权行为。
法律分析
一、当商标类似属于侵权吗?
商标侵权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行为人销售明知或应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商标专用权被侵权的自然人或者法人在民事上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商标相似和造成社会公众和消费者混淆是商标案件最常用的两个理由。为了证明侵权方恶意傍名牌,造成社会公众和消费者对两个相似商标和商品的混淆,很多权利人都用大量证据证明其商标是知名商标,用以证明侵权人傍名牌,恶意造成社会公众和消费者混淆、误购误认侵权商标的商品,以达到不正当竞争和获取名牌商标商誉的违法目的。
二、商标侵权行为
商标侵权诉讼的主体、诉权和责任问题探讨
中国《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细则》以及司法解释所规定的商标侵权,大多都是按照商标侵权行为的内容或者类型来确定案件管辖和案件主体的。《商标法》第57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但是事实上,商标法所保护的商标专用权都是由主体行使的;行使不同的权利形成不同的权利主体;所规定的侵权行为都是由主体实施的,实施不同行为的主体形成不同的侵权主体。因此;从主体的角度来把握商标侵权,似乎更有利于理解主体、诉权和责任的关系。
在发生了侵权商标的行为后得到了受害人的谅解或者是协商后是可以减轻处罚的,那么所有的企业都是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注册企业商标的,在商标在注册完毕后都是会受到法律的保障,当不法分子未经当事人的同意就使用或者伪造他人的商标也是属于侵权行为。
结语
商标侵权是指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商标相似和造成混淆是最常见的侵权理由。为证明侵权方恶意傍名牌,许多权利人提供大量证据证明商标的知名度,以证明侵权人恶意造成混淆、误购误认侵权商标的商品,违法目的是不正当竞争和获取名牌商标商誉。商标侵权行为的主体、诉权和责任问题需根据商标法及司法解释确定。侵权主体实施不同行为形成不同的侵权主体。侵权行为后得到受害人谅解或协商后可减轻处罚。注册商标后受法律保护,不法分子未经同意使用或伪造他人商标属侵权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的特殊事项,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七章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第六十七条 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十七条 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按其所属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办理,或者按对等原则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