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查补缴印花税的,一般不会施以罚款。只要自查补缴印花税,最坏的结果就是收取滞纳金,并不会施以罚款。当你发现公司已经很久没有缴纳印花税了,不要着急,这种情况下,直接致电税管员,告诉他自己是主动补缴印花税的,并与税管员确定金额以及缴纳方式,这样属于比税管员先一步发现漏税,不会被施以罚款。缴纳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按次,一次申报补以前的印花税。一种是合并如当期,在当期申报纳税,这两种申报都不会出现滞纳金或罚款。
一、按次申报是一种申报方式,在这种方式下,纳税人可以在电子税务局自行补缴以前的印花税。
方法:
1.在电子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入口,先做印花税税源采集
2、做按次税源采集,如果是补2021年6月1日的印花税,选择所属期是2021年的期间即可。
3、点击纳税申报,选择采集的信息进行申报即可。
二、直接把涉税金额加到当期,一并申报。这种方式也很好理解,就是统计漏交的涉税金额,直接在当期申报期申报。这样也不会有罚款或滞纳金。
分录如下:
1.计提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2.缴纳
借: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贷:印花存款
以上分录为教条式分录,一般补交的印花税数额不大,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五十二条 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
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第六十三条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十六条 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在五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