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明确今年工作目标和具体实施措施,根据《县实施质量兴省工作方案》(保府[]5号)提出的各项任务,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重要思想,以质量强县为中心,围绕培育一批质量名牌企业和名牌产品,促进我县工业、农业、建设工程、环保、等主要行业的整体质量水平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积极主动地打造“诚信保亭”县域形象,推动我县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实现人与社会和谐发展。
二主要目标
1产品质量防止行业性、区域性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现象的发生,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在85%以上;全县生产企业杜绝无产品地标准组织生产;进一步推行ISO9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加大对OHSAS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宣传,新增1个企业通过ISO9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强化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落实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至少新增一家食品企业取得QS(食品质量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食品安全事故;培育省级名牌产品1个,争创绿色食品1个,无公害农产品2个;主要消费类产品的质量、安全和卫生指标95%以上达到国家或行业强制性标准。
2工程质量各类房屋建筑和附属配套设施的安装工程,所有工业、交通、电讯等项目的新建和改造工程都应按国家和省有关工程质量的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执行,应符合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新建工程竣工一次验收合格率达0%,受监覆盖率0%,优良率达到25%以上;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率继续保持为“零”,基本消除一般质量通病;竣工交付使用的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综合试车和验收一次合格,确保连续生产或正常使用。
3质量交通运输、商业贸易、医疗卫生、金融保险、邮电通讯、供电供水、旅馆餐饮等行业,都应在拓宽空间、提高业务技术和质量有所提升;进一步巩固文明示范窗口工作,严格评寻放心店”;有选择性的在条件较好的超市、旅馆建立质量标准体系,以带动全县流通领域的质量上一个新台阶。
4环境质量辖区大气环境质量保持在国家二级标准;辖区内水资源执行II类水质标准,一般水域执行III类水质标准,城区饮用水源符合饮用水卫生标准。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标准化体系建设,提升产业发展层次。
1加强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和农业标准化工作。
一是加快农业标准制定步伐。按照我县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框架要求,组织制定我县农业生产急需的农业标准生产技术规程2项。(牵头单位县质监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局)
二是抓好国家级省级红毛丹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建设,实施相关农业标准,对示范农产品的产前、产中、产后实施全过程的标准化管理。工作重点是采取各种方式做好标准宣贯、组织指导农民按技术标准进行标准化生产。(牵头单位县农业局;责任单位:县质监局)
三继续推行农业标准化工作,在抓好红毛丹示范区建设的过程中,着手申办三月红荔枝标准化示范区的建设。
2加强工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和工业标准化工作。
一是印发采标目录,加强宣传,积极引导2家生产规模较大标准化基础较好的企业采用国际标准。(牵头单位县质监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二是督促和引导企业积极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鼓励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企业标准,提高企业标准化水平。对于家庭作坊式企业,采取标准引导的措施,把国家强制性标准送,使这些企业明确对产品质量、安全的基本要求,按标准组织生产,确保产品质量。(牵头单位县质监局;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
三是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完成我县企业食品标准的清理审查工作,解决食品企业标准水平低,与国家行业强制性标准不相符合等突出问题。(牵头单位县质监局;责任单位:县食品药品)
3开展旅游标准化、环保工作。
一是围绕国家已建立的旅游标准体系,组织制定保亭特色旅游产品的地方标准,提高保亭旅游产品质量,提升旅游形象。(牵头单位县质监局;责任单位:县旅游局)
二是在旅游规划旅游区景点管理、旅游酒店管理、旅游从业人员管理等方面严格实施国家、行业已颁布的旅游标准。组织制定县旅游地方标准,建立健全旅游标准体系。(责任单位县质监局、县旅游局)
三是加强工业污染控制和治理为重点,加大对城区生活污水垃圾的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强对生活用水的水质监控。(牵头单位县质监局;责任单位:县国土环境资源局)
(二)加强质量卫生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确保质量卫生安全。
1加强农产品质量卫生安全体系建设。启动对全县农产品质量状况调查工作,分类建立质量档案,摸清农产品质量卫生安全底数;加大对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监管,保证农业投入品质量;指导、教育农民和农业生产企业按标准组织生产,加强农业生产过程的质量管理,保证进入市场的农产品质量。(牵头单位县农业局、县畜牧水产中心;责任单位:县食品药品、县卫生局、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
2加强食品质量卫生安全体系建设。严格实施食品生产、销售市场准入制度,严把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关;强化发证后的日常监管,加大生产、流通领域的食品质量卫生监督抽查,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不法行为;强化对食品生产加工销售企业的标准化、计量等技术基础,帮助、指导其改善生产条件,改进生产工艺、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