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处罚程序违法的,人民法院可予以撤销。但是这里撤销只是评价该处罚的程序违法情节,如果行政处罚所依据的违法事实真实的话,公安机关之前的行政处罚被撤销,依然可以依据违法事实作出新符合程序规定的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六十九条 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第七十条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一)主要证据不足的;
(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超越职权的;
(五)滥用职权的;
(六)明显不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