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协议离婚增设离婚冷静期
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双方只要带好以下材料:符合要求的离婚协议、双方照片、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当场就可以办理离婚。
新规开始新增加了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双方递交离婚登记申请后,需要经过离婚冷静期,冷静期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同时,离婚冷静期结束后,双方需要在三十天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如果错过时间,就认定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双方起草《离婚协议书》应写清楚“夫妻债务如何处理”事项
夫妻双方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婚姻登记机关就可以发放离婚证。
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夫妻双方除了对子女抚养、财产协商一致外,还必须对“债务处理”协商一致,才发放离婚证。
《离婚协议书》中必须写清楚“夫妻债务如何处理”,否则《离婚协议书》将视为协议不完善,要打回重做。
3、增加离婚法定条件:“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
夫妻离婚的法定条件主要有五项:
a.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b.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c.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d.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e.一方被宣告失踪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前述五项离婚法定条件的基础上,增加了一项离婚法定条件:“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司法实践中,基本上判决不准离婚后,六个月再次起诉离婚,法院基本会认为双方感情破裂,会判决离婚的。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次的重大修订,可以预见:未来判决不准离婚后,原告六个月再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很大几率会判决不准离婚。
只有在判决不准离婚之日起一年后,且能证明已经分居,才有可能拿到支持离婚的判决。
4、增加明确婚姻关系解除
《民法典》增加明确了婚姻关系解除的条件:离婚登记之日、离婚判决书生效之日、或者离婚调解书生效之日。
综上所述,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并且对于协议离婚的夫妻,为了避免存在一时冲动做出错误选择,新法规引入离婚冷静期设置,未经过离婚冷静期的情形下不得申请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