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要约发生后因某种原因要约人可以撤回要约,撤回要约的表示必须在要约发生法律效力以前作出。要约得以撤回的原因是,要约尚未发生法律效力,所以不会对受要约人产生任何影响,不会对交易秩序产生任何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五条 要约可以撤回。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