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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应当怎么样撤回

2024-07-01 来源:好走旅游网

要约撤回的方式如下:

1、要约人需要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时,发出撤回要约的通知;

2、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撤回要约。

以下两种要约不可撤消:

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它方式明示要约不可撤消的;

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该要约是不可撤消的,并且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的。

综上所述,撤回要约可以通过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撤销要约的通知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来撤销,也可以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撤销。要约存在法定不可撤销的情形,即约定了期限或者受要约人已经为此做了准备。

一、简述要约不可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六条规定,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

第四百七十七条规定,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二、要约人有权利要求该自己的要约人包括哪些?

要约人的权利:

1、要约人可以在要约到达相对人之前撤回要约;

2、要约人可以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前撤销要约。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五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第四百七十六条规定,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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