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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房屋买卖居间合同违约了怎么处理?

2024-07-01 来源:好走旅游网

签了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不可以违约。房屋买卖居间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产生法律效力后随意违约的需要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一、追究违约责任时对方要承担什么

合同违约后违约方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继续履行也称强制实际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采取补救措施,是指矫正合同不适当履行,使履行缺陷得以消除的具体措施。这种赔偿损失具有互补性。赔偿损失,是指违约方以支付金钱的方式弥补受害方因违约行为所造成的财产或者利益减少的一种责任形式。

二、合同签好后不能履行了怎么办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违约方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如果转让协议已经生效,那么对方反悔就属于违约,你可以起诉,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承担违约责任,也可以解除协议,要求对方赔偿。

三、协议违约怎么办

签了协议想违约的,违约方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如继续履行合同、赔偿损失、采取补救措施等。如果当事人在协议中约定了违约金,应按约定金额向对方支付。如果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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