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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双方怎么称呼

2024-07-13 来源:好走旅游网

法律分析:

仲裁双方叫当事人,审案子的是仲裁员,记录的叫做书记员,简单明了如实的围绕证据三性来证明案件事实就行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三十三条 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回避,当事人也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提出回避申请: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

(四)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回避申请应当及时作出决定,并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通知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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