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死亡证明可以到原出具证明的机关(户籍所在派出所),查档补办。2、火化证证,到火花单位查档补办,带上身份证,户口簿手续。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规定,医院在签发《死亡医学证明书》时,只负责本单位诊治过程中死亡居民的《死亡医学证明书》签发工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未经医师(士)亲自诊查病人,医疗机构不得出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书或者死亡证明文件;未经医师(士)、助产人员亲自接产,医疗机构不得出具出生证明书或者死产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