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可以修改。如果当事人出于真实意愿达成离婚协议书,但是双方当事人没有成功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或者法院没有依法判离的,该离婚协议书以及离婚协议书的财产分配内容均没有生效,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更改离婚协议书中的内容。如果离婚协议已经生效,则双方当事人应按照协议内容履行义务。
一、协议财产分割反悔的应当如何处理
协议财产分割反悔需要根据以下情形处理:
1、双方签了离婚协议书后并没有去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此时离婚协议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也不必履行协议上的内容。
2、双方签了离婚协议书后并且去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此时离婚协议已经生效,如果一方反悔不履行协议内容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其履行义务。
但是,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法院会判决重新分割财产。
3、在法院的调解下达成的离婚协议书,如果一方返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离婚财产处分后悔了怎么办
离婚处分权对财产处分后悔,如果双方还没有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还没有生效,该由双方协商变更。如果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重新分割,但是必须是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才可以重新分割。
三、离婚协议需不需要公证
离婚协议书可以公证,也可以不公证。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在民政部门办理完离婚登记手续之后才生效的,所以即便是离婚协议书已公证了,但双方没有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书也不生效。这样看来离婚协议书公证的意义不大,没有太多的必要性。但是,当事人为了保险起见,也可以将离婚协议书进行公证。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同时办理离婚手续,法律效力会更加明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