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遗嘱继承由遗嘱执行人负责执行,遗嘱执行人是遗产管理人,如果遗嘱人有制定执行人的,由指定的人担任;2、如果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由继承人推选;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3、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