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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程序与必备文件

2024-07-10 来源:好走旅游网

劳动争议仲裁程序简介:申请劳动仲裁需准备材料,包括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及工商登记信息。仲裁委将在5个工作日内受理案件,并给予双方举证期和答辩期。随后进行开庭审理和调解,若调解不成,仲裁委将作出裁决书。劳动争议需在60天内结案,如对裁决书不满意,劳动者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拓展延伸

劳动仲裁程序中的关键文件

劳动仲裁程序中的关键文件包括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劳动争议申请书、证据材料等。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基础,记录双方权利义务;工资支付凭证用于证明工资支付情况;劳动争议申请书是提起仲裁的申请文件;证据材料用于支持自己的主张。这些文件在劳动仲裁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提供了审理劳动争议所需的基本信息和证据。合理准备、完整提交这些关键文件,有助于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与公正。

结语

合理准备、完整提交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劳动争议申请书和证据材料等关键文件,是劳动仲裁程序中的重要环节。劳动合同记录双方权利义务,工资支付凭证证明工资支付情况,劳动争议申请书是提起仲裁的申请文件,证据材料支持自己的主张。这些文件提供了审理劳动争议所需的基本信息和证据。合理准备、完整提交这些关键文件,有助于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与公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二十八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二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二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第三十五条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第三十八条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质证和辩论。质证和辩论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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