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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申请所需准备的证明文件有哪些?

2024-07-15 来源:好走旅游网

法律分析:一、分居申请所需准备的证明文件有哪些?

分居需要取证的材料有:

1、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

2、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件,如在备注栏注明分居的快递邮寄凭证,即从邮寄之日起至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3、一方单方签订的租赁合同;

4、双方来往的书信等可以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5、一方所在地区居委会的证明。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分居离婚所需要的条件有哪些?

分居离婚所需条件有:1、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有进行合法的结婚登记,夫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协议离婚;协商达成一致后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2、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男方起诉的,女方不是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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